拆迁原因,中止拍卖出让2017年8月17日乐山市中心城区两宗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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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4日乐山市国土资源局、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公告如下:
原定于2017年8月17日10:00拍卖出让的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片区太白路和凤洲路交汇处[QJ(B)-19-a号]地块、乐山市中心城区通江片区翰林路与凤凰路交汇处[TJ(C)-04-b号]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因拆迁原因中止交易。
再来看看这两宗土地的基本信息:
地块一
宗地位置:中心城区青江片区太白路和凤洲路交汇处[QJ(B)-19-a号]
宗地面积:50000㎡(合75亩)
宗地用途及使用年限:城镇住宅、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、商服用地40年
出让方式:拍卖
起叫价:14500万元
竞买保证金:2900万元
增价幅度:100万元及以上
建设用地性质:二类居住兼商业用地(其中地块内计容积率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%)
容积率:大于1.0且不大于3.0
绿地率:不小于30%
(地块一实景图)
地块二
宗地位置:中心城区通江片区翰林路与凤凰路交汇处[TJ(C)-04-b号]
宗地面积:29795.86㎡(约44.69亩)
宗地用途及使用年限:商服用地、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40年、城镇住宅用地70年
出让方式:拍卖
起叫价:9900万元
竞买保证金:2000万元
增价幅度:100万元及以上
建设用地性质:商业兼二类居住用地(其中地块内计容积率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51%)
容积率:大于1.0且不大于3.5
绿地率:不小于25%
(地块二实景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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